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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28 23:56   来源:   作者: 

各市、州、县纪委、党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将集中进行换届。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严肃换届纪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
  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以“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为重点,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换届纪律学习教育。3月底前,各级党委要以严肃换届纪律为主要内容,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换届工作启动前,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各级纪检机关要将换届纪律教育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组织部门要将中央、省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函送本级党委管理的每一名领导干部。下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要将换届纪律要求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代表、委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非组织活动(函的参考样稿见附件1)。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关心爱护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动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畅通干部向组织反映合理诉求、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切实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    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刊发评论文章等方式,广泛宣传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做法和成效,深入剖析近年来查处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例,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纪律,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发挥各方作用,强化对换届工作全过程监督
  坚持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巡视机构、换届考察组、换届督查组等各方面作用,针对换届工作中容易发生的用人上不正之风,积极探索实施违反换届纪律风险预警防控体系,细化监督措施,形成监督合力,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使广大干部不犯、少犯错误。
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自我约束。实行严肃换届纪律“双承诺”制度:市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样稿见附件2)。所有符合提名条件的领导干部,都要向上级党委上作出“五个决不”(决不拉票贿选、决不买官卖官、决不跑官要官、决不违规用人、决不干扰换届)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参考样稿见附件3)。
  纪检机关要把好干部的廉政关,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各级纪检机关要建立健全干部任职前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组织部门征求拟任职干部廉洁方面意见的回复工作。换届工作启动前,要对反映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清理汇总。对反映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信访举报,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力量尽早开展核查。换届期间,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拟提名人选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一般应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组织协调。要突出重点,把严肃换届纪律各项要求落实到民主推荐、考察和换届选举等关键环节。要加强督促检查,按照中央要求,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对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和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提高制度执行力,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列席下级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换届选举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派出指导组,对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并在代表和委员中组织开展换届风气测评(测评表参考样表见附件4),测评结果由指导组负责回收统计后交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汇总分析。做好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是对全省组工干部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的检验。在换届工作中,全省组工干部要做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模范。所有参与换届工作的组工干部,都要向本级党委承诺严守换届纪律,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组工干部承诺书见附件5)。
  换届考察组要加强对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的监督。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参考样表见附件6),了解换届纪律知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情况。在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公示通知参考样稿见附件7)。考察前,要按照《省委巡视组与市州领导班子换届考察组情况沟通办法(试行)》规定,主动听取省委巡视组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及群众评价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将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要求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拟提拔使用的县(市、区)党委书记,要结合考察工作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把检查结果写入考察材料,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问卷调查、考察对象公示和考察中收到的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形成书面结论,写入考察材料。
   
换届督查组要加强对被督查地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了解党委是否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换届工作政策,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是否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是否尊重和保护党员和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坚持党性原则,保持公道正派,维护班子团结,严守换届纪律;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尽职尽责做好换届各项工作;广大干部群众是否自觉抵制各种用人上不正之风。
  三、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保持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换届工作开始前,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和换届督查组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建立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纪依法、急事急办的原则限时办理,严禁压制、隐瞒、对外泄露举报内容。建立严肃换届纪律信息共享机制。换届期间,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换届督查组要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沟通交流有关信息,对其中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换届督查组和考察组在工作中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实行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查核专办制度。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从快从严,一查到底,明确调查时限,在15日内报送查核结果。要强化责任追究,对经调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构成违纪的,要按照党纪处分条例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要及时报告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并按照谁查处、谁通报的原则予以通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采取一定形式在全省进行通报。
  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级组织部门要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开展换届风气考核,强化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责任
  各级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领导,将其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要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对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8),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要强化换届风气考核。各级组织部门要以“五看”为主要内容,对市、县开展换届风气考核。一看民意调查中换届风气的满意度情况;二看换届风气民主测评情况;三看接到的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情况;四看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情况;五看换届纪律干部群众知晓率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换届风气好的,予以表扬;换届风气排名靠后的,要与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现严重问题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1、给领导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函(参考样稿)

2、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承诺书(参考样稿)

    3、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参考样稿)

  4、换届风气测评表(参考样表)

    5、组工干部承诺书(参考样稿)  

    6、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参考样表)

   7、公示(参考样稿)

8、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情况统计表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1年2月21

 

(责任编辑:夏红雨)